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0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6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五矿广场 A 座
619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45 人,
780,265,783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5.867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6,630,394.00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7,212,912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92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3,052,871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467%。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 3 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8,820,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8%;反对 1,135,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弃权 310,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07,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98%;反对 1,135,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68%;弃权 310,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3%。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8,886,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2%;反对 1,145,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8%;弃权 233,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73,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89%;反对 1,145,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96%;弃权 23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5%。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8,895,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4%;反对 1,124,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1%;弃权 2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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