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4006 债券简称:高新定转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
“高新定转”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高新定转
债券代码:124006
转股价格:79.08元/股
转股实际起止日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0日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转股概况
(一)定向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金磊等发行股份、可转债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0号)核准,公司向金磊发行4,500,000张可转债购买相关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563,678.79万元,其中以发行定向可转债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98%,即45,000.00万元,定向可转债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定向可转债数量(张) 金额(万元)
1 金磊 4,500,000 45,000.00
(二)定向可转债上市情况
2020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购买资产之定向可转债发行的登记,本次定向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已正式列入长春高新的可转债持有人名册,该定向可转债于2024年12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高新定转”,债券代码“124006”。
定向可转债持有人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债券及其转股取得的股份(含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20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12个月期限届满后,按照《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之业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期进行解锁。相关业绩承诺完成后,截至2022年11月4日,上述定向可转债已全部解锁。
二、定向可转债相关条款
(一)债券简称:高新定转
(二)债券代码:124006
(三)发行数量:4,500,000张
(四)票面金额:100元/张
(五)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票面利率为0.00%,不涉及利息支付事项
(六)存续期限:6年,即2020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
(七)转股期限:2021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
(八)转股价格:79.08元/股
(九)强制转股条款:
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到期日前,交易对方金磊应当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成股票。
金磊应当保持其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少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且双方持股比例差距(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金磊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7%。若在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到期日前发生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的情形,则金磊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不得转为公司股票。若因强制转股条款的约定,导致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金磊将通过减持股份的方式保持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前述减持完成前,金磊将放弃部分股份的表决权,以保证双方表决权比例差距(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金磊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7%。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主动减持的情形下,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其他条款:
各交易对方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足1股的,发行股份时舍去不足1股部分后取整,不足1股份部分的对价由各交易对方豁免上市公司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面值为100元/张,交易对方金磊获得可转换债券不足1张的,发行时舍去不足1张部分后取整,不足1张部分的对价由其豁免上市公司支付。
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