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福建证监局多份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27日电永安林业(000663)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近期收到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多份警示函,主要涉及控股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吕锦程、总经理赵家悦、董事会秘书杨延冬的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公司控股股东自2024年2月19日起未及时向公司发出表决权委托终止通知,导致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延误。此外,公司在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相关决策的披露上也存在不及时和不准确的问题,例如涿州和广平生物质项目的停工情况未能及时公告。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2024年前三季度,永安林业实现收入2.21亿元,归母净利润-39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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