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18:52:50 股吧网页版
永安林业因信息披露不当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K图 000663_0

  财中社12月30日电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0日发布的公告,永安林业(000663)因信息披露不当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重大投资项目的相关披露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包括未及时披露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停工情况和不准确的信息回复。此外,公司未披露重要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且对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披露不准确。

  此外,永安林业在控股股东表决权变化的披露上也存在问题。公司在得知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后,迟迟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要求永安林业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强调该公司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