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长信箱对于天发重整重组问题回复的再投诉:
尊敬的王国生省长:您好!
对湖北省长信箱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不负责任的回复,作为天发公众股东深表愤慨。政府部门的回复应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检验。
1、回复称“关于天发石油重组及重组方的选择,荆州市有关部门始终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操作的,不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
我们认为重组方选择涉嫌重大内幕交易。舜元投资控制人陈炎表对(上虞日报记者刘丹2011.6.25)说“借壳天发石油花费了3亿左右”。我们要求查清3亿资金具体去向?说明为什么0.27元/股将天发石油控股权贱卖给两家不具备上市资质外地私企,荆州财政倒贴1.9亿元?且蓄意逃避30%要约收购,在没有实质性重组的情况下,将天发股权分别过户。并将1.9亿财政补贴资金和天发大楼资产包,划归舜元投资长期占用,均被诈骗套现无法收回!
2、回复称“由于受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的影响,中国证监会从2007年12月起,暂停经营与房地产有关业务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再融资审核,因此舜元投资的地产类资产暂时无法注入上市公司。在这样的背景下,才使得天发石油目前没有恢复上市。”
2008年后有30多家房地产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审核上市。例如:2010年2月20日(2010)213号文核准000732泰禾集团重组ST三农,于2010年9月30日恢复上市;2011年4月15日(2011)548号文核准000620新华联重组S*ST圣方,于2011年7月29日恢复上市;也有湖北公司600745中菌股份重组ST天华、000668荣丰控股重组武汉石油,均为2007年12月以后核准上市的公司。
3、回复称“舜元投资和荆州市对恢复上市工作也从未放弃。仍在多方努力寻找复牌途径,今年来舜元投资已与江西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达成了资产重组协议,拟将注入晨光稀土100%的股权注入天发石油。”
这纯粹是为舜元变相倒卖股权牟取暴利寻找借口,目的是为掩盖巨财政补贴资金被诈骗和天发重整重组黑幕。晨光重组天发是对舜元投资不具备重组资质的最好注解,陈炎表对(上虞日报记者刘丹2011.6.25)说舜元没有资产,想用别人的资产装壳,但却一直无人接橄榄枝;舜元总经理史浩梁在天发石油股东大会上也承认:“三年前,我们还不具备注入房地产资产的实力。”(大众证券报 记者张曌2010-12-6)。
按照晨光稀土的公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晨光稀土与全南新资源已分别向工信部门递交了《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申请报告》,国家工信部尚未就全国稀土分离冶炼企业是否符合稀土行业准入条件进行公告,晨光稀土与全南新资源由于上述两个技改项目未取得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确认,存在无法获得工信部关于稀土企业准入许可的风险,并可能导致本次重组存在审核不被通过的风险。” 不具备上市资质,可能导致重组存在审核不被通过的风险参与重组实在荒唐。
天发石油重组6年无法恢复上市,完全是因舜元投资不具备战略投资者资质。它就是一个虚假验资注册6个月,当年亏损89.9万元,靠民间高利贷和银行借贷款的骗子空壳公司。即使它借壳天发花了3亿左右,也是买的荆州给它重组机会,而不是倒卖天发股权牟利。5年多时间已经不短了,对不具备资质的晨光与舜元投资变相倒买天发股权牟利的欺诈方案,也必然被三万多广大天发流通股东否决。
4、荆州市政府作为天发石油重整管理人,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法院裁定偿还全部债权人8300万,且荆州市政府欠天发石油一亿元高速公路投资的情况下,将天发资产全部侵吞、贱卖(曾经投诉)。将天发石油股权利益输送给不具备资质的骗子私企,政府对天发现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天发三万多公众股东6年来一直按照合法正常渠道投诉和维护自身利益,但天发的问题却始终得不到重视和解决。
因舜元投资“只能用别人的资产装壳”不具备战略投资者资质,应按照荆州法院2007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的股权转让更正公告依法收回舜元、金马骗取的股权。由政府重新引进行业好、有实力大型国企重组,尽早完成天发石油重整重组,尽快让天发石油恢复上市,尽可能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和社会的基本正义与和谐安定。
湖北省天发石油公司公众股东: 孙伟 联系电话:13002434688
电子邮箱: solmax@yeah.net
201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