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9:11:09 股吧网页版
上峰水泥: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5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4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39),具体内容请详见于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实施情
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均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此次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符合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限的要求。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累计 15,987,94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493%,最高成交价为 6.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6 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 100,007,370.8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回购实施情况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且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本结构变动具体情
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969,395,450 1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