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3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
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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