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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7:47:10 股吧网页版
远兴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或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 3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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