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书
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9 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
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戴
继锋、孙朝晖、纪玉虎、张世潮、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宋为兔、李永忠、李要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继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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