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现将利润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9 月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73,620,226.66 元,其中,母公司 2024 年 1-9 月实
现净利润为 447,402,103.33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6,406,623,853.4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249,117,411.03 元。
二、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股份总数 2,340,452,9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17,022,645.75 元,
占公司 2024 年 1-9 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7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如在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已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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