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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9 16:21:11 股吧网页版
宝新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21日
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15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不晚于现场登记截止时间。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电 话:(0753) 2511298、(020)83909818

传 真:(0753) 2511398

邮 箱: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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