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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2 18:27:08 股吧网页版
恒逸石化: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7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 9:15-2024 年 7 月 25 日
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 3 栋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 1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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