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19 18:14:31 股吧网页版
中信特钢: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0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特转债”将于2024年2月26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 “中特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2月23日。

3.除息日:2024年2月26日。

4.付息日:2024年2月26日。

5.“中特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 0.90%、第四年1.3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6.“中特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23日,凡在2024 年2月2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4年2月2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 记日前(含)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2月25日。

8.下一期付息期利率:0.9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 25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

代码:127056),根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在“中特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特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5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00,000万元(5,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00,000万元(5,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4月15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 年 0.20% 、 第 二 年 0.40% 、 第 三 年0.90%、第四年1.3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的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