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5 18:27:10 股吧网页版
*ST京蓝: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4-10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马黎阳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270885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48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1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7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6 人,代表股份 268,869,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41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27088565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48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16,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706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6 人,代表股份 268,869,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11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及其他
非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042,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39%;
反对 4,166,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80%;弃权
2,6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042,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39%;反对 4,166,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380%;弃权 2,6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博文、金怡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