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9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3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增加投资金额: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即任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投资额度进行投资理财(其中用于证券投资的额度为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71)。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 7,000 万元证券投资额度(任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三)增加的投资额度
本次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
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证券投资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
3.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4.公司管理层及投资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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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