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83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兜底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因公司涉及违反规定程序为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儿童医院”)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前述违规担保事项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就公司的前述违规担保事项作出了由其承担公司因此造成
的全部损失的兜底承诺,并承诺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前将相应的履行承诺保证
金支付至公司银行账户。若黑五类集团的承诺履行保证金未能如期支付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现将上述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黑五类集团的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向公司作出承诺:“因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宁分行”)与南宁儿童医院的贷款纠纷案,一审法院认定你公司与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判决你公司应对南宁儿童医院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按前述一审判决,你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上限为南宁儿童医院在
广发银行南宁分行 20,601.70 万元债务 1/2(即 10,300.85 万元)。我公司就你公
司因上述案件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兜底承诺:若你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具体以该案终审法院判决为准)由我公司全额承担。为确保承诺充分履行,我公司将在2024年11月22日前筹措不少于1.03亿元资金存放于你公司银行账户,作为履行承诺保证金,若终审法院判决你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出前述保证金的,我公司将在终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你公司补足差额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收到该案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广西高院)(2024)桂民终 51 号民事判决书的终审判决书,该判决为:“对南宁儿童医院在南宁中院(2022)桂 01 民初 1054 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及广西高院(2024)桂民终 51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确定的债务不能清偿时,由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宁儿童医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所持广投国医公司的 6,553 万元股权的价值为限,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根据广西高院的终审判决,向我公司作出了以下补充承诺:
1、因你公司为南宁儿童医院的借款提供担保,广西高院(2024)桂民终 51
号民事判决你公司应承担的赔偿损失均由我公司全额承担,我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前将 6,553 万元的履行承诺保证金支付至你公司银行账户;
2、若该担保事项因再审等造成增加你公司损失的,我公司将于你公司收到再审判决书后一个月内,按再审裁定你公司增加承担损失的金额向你公司支付。
有关黑五类集团的相关承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担保诉讼及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已向公司银行账户转入
6,553 万元的承诺保证金,作为公司为南宁儿童医院提供担保应承担责任的赔偿保证金;若该担保事项因再审等造成增加公司损失的,黑五类集团将在公司收到再审判决书后一个月内,按再审裁定公司增加承担损失的金额向公司支付。
经核查,该履约承诺保证金均为黑五类集团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来源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黑五类集团的兜底承诺及其承诺的履行情况,预计上述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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