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朱厚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经对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我们确信所列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内容,其必要性可以肯定,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
3.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朱厚佳 潘志成梁清华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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