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4-12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事项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联营企业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合伙企业”)于 2016 年成立,华信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 5 年,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由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其中,上市公司出资 30,000万人民币,出资比例 50%。根据《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存续期届满的情况发生,合伙企业解散并开始清算程序。
2023 年 2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简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
书及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华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申请;2023 年 12 月,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0591 强清 1 号之一,裁定确认华信合伙企业清算组提交的《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清算方案》,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9 日、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 0591 强清 1 号之二,主
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华信合伙企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方案之补充方案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确认。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确认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向本院提交的《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方案之补充方案》。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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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清算方案对公司的相关影响
(一)公司前期已对华信合伙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根据本次清算方案,华信合伙企业清算财产拟清偿公司债权 807.14 万元,分配剩余财产 66.41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二)本次华信合伙企业清算预计不会对公司后期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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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 0591 强清 1 号之二。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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