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从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华南等多家券商获悉,券商试点跨境理财通业务将于12月4日正式展业,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可进行投资。据了解,目前14家试点券商正加紧最后的冲刺准备工作,以期拿到展业当日首单。
跨境理财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包括“南向通”与“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反之则为“北向通”。
广发证券表示,目前公司“北向通”业务借境内公募发展之势可代销产品数量达8000余只,货币类、债券类、股混类等各类型产品均有覆盖。“南向通”业务作为境内客户跨境投资新渠道,境外合作券商广发经纪(香港)可代销产品数量达200余只。各产品线准备齐全,涵盖不同管理人、不同投资区域、不同种类、不同风险等级,即便是同一基金也可根据不同偏好选择不同份额或币种(如有),为境内客户跨境投资提供多样化选择。
据了解,符合“南向通”投资者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南向通”投资的产品包括: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且被销售该产品的参与机构评定为“非复杂”的基金;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且被销售该产品的参与机构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高”风险及“非复杂”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债券基金和单一新兴市场股票基金;被销售该产品的参与机构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的债券。
此外,港澳投资者则可通过“北向通”投资内地银行销售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内地理财公司(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销售机构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销售机构评定为“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商品期货基金除外)。
今年2月26日最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明确,允许证券公司参与展业,此后相关试点机制优化工作便紧锣密鼓展开。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布了首批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证券公司试点范围名单,包括广发证券、中信华南、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等14家券商入选。过去的一个月里,券商已完成投资者资格预审、产品构建、营销队伍建设以及投教服务跟进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