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9:30:56 股吧网页版
万年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4-64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 债券简称:22 江泥 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水泥”)计划自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
六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 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12 月 24 日,江
西水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6,905,400 股,占万年青公司总股本的 0.87%,增持股份金额为32,374,166.00 元。本次增持后,江西水泥持有公司股份 354,385,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4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计划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暨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江西水泥持
有公司股票 347,480,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8%。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江西水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江西水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江西水泥实施本次增持。

2.增持股份的金额:江西水泥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

3.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江西水泥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江西水泥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12 月 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6,905,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7%,增持均价为 4.69 元/ 股,增持股份金额为
32,374,166.00 元,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江西水泥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江西水泥有

347,480,004 43.58% 354,385,404 44.44%

限责任公司

四、其它相关说明

1、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 以免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情形。

3、江西水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西水泥后续增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江西水泥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完成说明及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