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5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创维数字”)股票(证券代码:000810,证券简称:创维数字)于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并关注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发函、邮件及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会、管理层等进行核实,现对相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最终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且短期内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书面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有关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及偏离值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