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9:37:06 股吧网页版
创维数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5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2 人,代表股份 679,293,04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9.5038%(总股份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8,620,493 股,以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45,205,7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5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5人,代表股份 34,087,2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8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5 人,代表股份 34,087,25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98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5 人,代表股份 34,087,25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859%。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远程通讯出席会议方式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孙伟博律师、赵登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900,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300,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95,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497%;反对300,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827%;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7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4,905,78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40,4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87%;反对1,825,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弃权121,7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40,48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