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岳阳兴长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岳阳兴长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 “( 湖南石化”)、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以下称“( 华中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南分公司(以下称“( 华南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 化销江苏分公司”)、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原石油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齐鲁经营部(以下称“化销齐鲁经营部”)、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 炼销公司”)采购原材料、水电汽风;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以下称“( 岳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 以下称“( 咸宁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以下称“湖北水上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称“惠州石油分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中海船舶燃料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称“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江苏分公司”)采购成品油、轻质燃料油等;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称“( 安庆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以下称“( 荆门分公司”)、湖南石化、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催化剂长岭分公司”)、
华中化销分公司、华南化销分公司、炼销公司、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 兴长集团”)、湖南长炼交通运输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 长炼交通运输实业”)等销售化工产品;接受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 以下称“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的租赁服务,为湖南石化提供租赁服务,接受湖南石化、兴长集团及其油气分公司、长炼交通运输实业、湖南长炼兴长安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兴长安装防腐”)等提供的劳务服务。
湖南石化、华中化销分公司、华南化销分公司、化销江苏分公司、中原石油公司、化销齐鲁经营部、炼销公司、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岳阳石油分公司、咸宁石油分公司、湖北水上分公司、惠州石油分公司、中海船舶燃料公司、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安庆分公司、荆门分公司、催化剂长岭分公司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的关联方;兴长集团为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的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称“兴长企服”)一致行动人,油气分公司为兴长集团分公司,长炼交通运输实业、兴长安装防腐为兴长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预计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金额合计 259,740 万元,销售
产品金额合计 212,725 万元,接受劳务金额合计 30 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供租赁金额合计 40 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租赁金额合计 175 万,预计总额 472,710 万元;预计向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原料 4,140 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 7,490 万元,接受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劳务金额合计 1,809 万元,接受租赁 15 万元,预计总额 13,454 万元。
2024 年 1-11 月,公司实际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料 204,349.48 万元,
采购燃料动力 5,843.73 万元,销售产品 193,033.99 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劳务服务 27.19 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租赁服务 192.22 万元,实际发生总额 403,446.61 万元;实际向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原料 6.66 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 3,923.19 万元,接受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劳务金额合计1,000.29 万元,实际发生总额 4,930.14 万元。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度日
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