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版)等规则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加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加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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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规则》(2024 版)(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制度。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制度,并按照本制度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本制度,并按照本制度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
2 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股份,是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司股份,是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有本公司股份。
3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
代表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将其个人及亲属(包括配偶、 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4 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
等)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上报给公司,委托公司 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
向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申报: 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两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 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两个交易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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