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授予与解除限售契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制度及方法公开化,考核过程程序化、规范化。
2、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并需要明确界定该项指标的定义及衡量方法,对于难以量化的行为指标,要求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方式进行客观评价。
3、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必须对考核人通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时,可向本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骨干、销售骨干和高技能人才等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运营管理总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考核制度
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其对应的考核规定执行。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
(1)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5年净利润不
第一个 低于6911万元;
解除限售期 2、公司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2%(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公司2025年ΔEVA>0;
4、公司2025年创新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10%。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6年净利润不
第二个 低于7948万元;
解除限售期 2、公司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1%(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公司2026年ΔEVA>0;
4、公司 2026 年创新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 10%。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7年净利润不
第三个 低于9140万元;
解除限售期 2、公司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2%(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公司2027年ΔEVA>0;
4、公司 2027 年创新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 10%。
注: 1.“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计算上述考核指标均不含因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2.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有增发、配股、实施债转股或发行优先股、永续债、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计算考核指标时可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变动额。3.如对标企业或行业内相关企业因资产重组、业务重大变化、行业监管或经营环境等原因导致财务数据异常,公司董事会可剔除相关异常数据或对标企业。
2、对标企业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300557.SZ 理工光科 002272.SZ 川润股份
600992.SH 贵绳股份 002633.SZ 申科股份
300420.SZ 五洋自控 600860.SH 京城股份
300161.SZ 华中数控 300466.SZ 赛摩智能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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