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8 18:47:11 股吧网页版
华茂股份: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公司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0元,每10股人民币1.0元。

2、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3、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21,588,550.00股,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A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943,665,009.00股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21,588,550.00股后的922,076,4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A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943,665,009.00股-21,588,550.00股)×0.1元/股=92,207,645.90元;本次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7712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含已回购A股股份),即0.0977122元/股=92,207,645.90元÷943,665,009.00股】,即每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977122元。

6、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

4、公司不存在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情形。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1,588,550.00股后的922,076,4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588,55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