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52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无抵押、无担保。
由于冀东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借款
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先生、李洪波先生、张建锋先生、吴建雷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该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0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2,421,788.22 万元,净资产
150,011.95 万元;营业收入 3,565,072.22 万元,净利润-80,416.09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2,479,222.35 万元,净资产
71,885.94 万元;营业收入 2,486,657.18 万元,净利润-53,422.85 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 30.0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借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资金市场情况,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无抵押、无担保。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
4.借款利率:根据资金市场情况,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5.生效条件: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该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同意。截至本公告日,合同尚未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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