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选举胡建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吕必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王海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含 1.01、1.02)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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