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73 号文同意注册,发行人
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发行“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天山 K1”,债券代码“148712.SZ”),发行规模 20 亿元,期限为 3年期。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发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天材 K3”,债券代码“148759.SZ”),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
截至目前,“24 天山 K1”及“24天材 K3”均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天山 K1”,债券代码“148712.SZ”)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天材 K3”,债券代码“148759.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近期披露的《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债券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刘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 刘燕先生申请辞去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燕先生辞职 后,不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发行人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刘燕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票。
发行人于 2025年 1月 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赵新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为保障发行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调整赵新军先生为发行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孔伟平、孔祥忠、赵新军三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孔伟平。
(三)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收到职工代表董事隋玉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隋玉民先生申请辞去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隋玉民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隋玉民先生辞职未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发行人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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