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通信:签订手机购销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2-11-20
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与广州鹰泰数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泰公司”)
根据平等、自愿、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于2002年11月
7日就鹰泰公司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70万
台三星-科健CDMA-X199供货合同签订了《购销合同》和《分包协议》。
根据《购销合同》和《分包协议》,本公司向鹰泰公司购入三星-科健
CDMA-X199手机,销售给鹰泰公司二级代理商,同时鹰泰公司授权本公
司作为该公司在其指定区域(暂定海南、广东、山西、四川、湖南、广西、
贵州、新疆、浙江等地)的供货商,并利用其销售网络为我公司提供销售
网络资源,至2002年12月31日止,保底销售量20万台,双方力争做到30
万台。采购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门山支行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日
常资金运作由银行与本公司共同监管。根据《购销合同》,本公司向鹰
泰公司首期采购20万台三星-科健CDMA-X199手机,采购分二期进行,每
期投入资金近40000万元,合同总金额72600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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