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11-15
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一、股份转让概述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第二大股东
(重庆市涪陵华信实业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
经营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家股股权110,126,400股给卓京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1%;重庆市涪陵华信实业有限
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家股股权96,000,000股给金信信托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0%发布提示性公告。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家股曾于2001年
3月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世纪资源电
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曾于2001年3月19日就该事项发布提示性公
告。该两家公司于2002年10月17日出函,因公司业务调整决定放弃受让,
该放弃行为已于2002年10月23日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
重庆市涪陵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家股曾于2001年
3月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共创置业有
限公司,本公司曾于2001年3月19日就该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该两家公
司于2002年10月17日出函,因公司业务调整决定放弃受让,该放弃行为已
于2002年10月23日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
2002年11月13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与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市涪陵华信实业有限
公司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实质性接触,并分别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家股权分别转让给卓京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和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每股1.64元人民币。
该协议将报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该协议若获批准,卓京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110,1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1%,
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
9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0%,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
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重庆市涪陵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重庆
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环南路2号(航华科贸中心招商局大厦01
楼)16层A
法定代表人:曲继发
注册资本:4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6月
经营范围:对通讯、电子、高新技术、信息产业、生物医药工程、
房地产、交通运输、商业、餐饮娱乐项目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公司经营情况:截止2002年8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759.54万元,
净资产48138.38万元,负债10621.16万元。
2002年1-8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77.5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853.71万元,净利润1098.22万元。
2、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西市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葛政
注册资本:101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5月
经营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它
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等。
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情况: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412822.21万元,净资产114597.99万元,负债298224.22万元。
200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855.6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64.85万
元,净利润5301.70万元。
三、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承诺与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重庆市涪陵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据本公司了解,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承诺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就
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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