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12-23
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200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186,63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275,917,920股的67.6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林建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基于公司2000年6月完成了大比例资产重组,公司已正式进入电信及信息产业。为此,公司目前已完全由机械配件行业为主转型为以电信以信息产业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为使公司名称符合公司的主要经营领域和今后的发展战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赞成186,637,92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修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1997]12号文批准,于1997年11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ONGQING CHANGFENG COMMUNICATION CO.,LTD.”。
(3)《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六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通信产业投资,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工程及技术咨询;电信增值业务;机械产业投资及设备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
(4)《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十七条增加(十四)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在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各占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0%以内的事项作出决策。”原(十四)项改为(十五)项。
(5)《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改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或者确定报酬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6)《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八十四条修改为“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公司公告的报刊和网站”。
赞成186,637,92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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