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9:05:15 股吧网页版
欢瑞世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欢瑞世纪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欢瑞世纪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132,196.3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58,055,994.1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987,762,631.27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64,745,884.33 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2023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佩华、张巍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