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9:05:17 股吧网页版
欢瑞世纪: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立信中联事务所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中联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
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6,610.5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9,936.74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12,850.77 万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554.40 万
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33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2,281.30 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签字项目合伙人:东松,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宁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现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伙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

核,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立信中联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立信中联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 年至

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东松 2021 年 6 月 11 日 监督管理措施 福建证监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类型:出具警示函

上述项目合伙人于 2021 年曾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过警示函,对本公司的审计工作无实质影
响。除此之外,其他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及审计、独立性管理等事项及
时与专业技术部沟通咨询,按时解决了审计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

立信中联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质量复核人 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