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7 15:32:06 股吧网页版
欢瑞世纪: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债务展期五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8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3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债务展期五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欢瑞联合”)提供的《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欢瑞联合的股权质押相关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同意将债务履行期限再次延期五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务展期基本情况

本公司曾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过《关于股东诉讼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该公告所载诉讼事项涉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欢瑞联合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的股权质押回购逾期违约纠纷。(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无力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已于2020年6月18日以受让方承债方式将欢瑞联合相应合伙份额转让给赵枳程先生(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合伙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内容)

2021年9月29日,申请执行人方正证券与被执行人欢瑞联合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赵枳程等提供执行担保,方正证券同意将涉案债务履行延期三年等内容。(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诉讼事项和解暨进展公告》内容)

2024年9月28日,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与被执行人欢瑞联合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原申请执行人方正证券与被执行人欢瑞联合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2023年3月17日执行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变更浙商银行为本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已作为权利承受人取得原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担保人2021年9月29日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项下的债权。《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同意将债务履行期限再次延期五年。

二、本次债务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本次债务展期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及推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的提升、经营管理持续发展。

2、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