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06-21
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0年6月19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林建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有2名董事委托参会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召集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给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机械制造及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二级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建筑设计及施工等,本公司与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基于优势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方式,达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同意按评估价格转让总价款18,314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给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的资产包括:1、部分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2、部分固定资产(资产明细内容见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深维资评报字(2000)第042号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18,314万元,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公司。
双方在实施本次资产转让后,为发挥工业设备资源与人力及技术等资源优化配置的优势,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用受让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与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配套的部分资产及人力等资源进行合资重组,以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协议》
2、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深维资评报字(2000)第04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星全律专顾字(2000)第11号法律意见书。
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