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19:14:46 股吧网页版
沃顿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
阳大道 1518 号 102 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志奇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4 人,代表股份241,582,9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1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 239,973,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609,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6%。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2 人,代表股份1,609,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609,6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6%。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41,51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89%;弃权 20,4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 1,543,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33%;反对 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92%;弃权 20,4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潘志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