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 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发行情况 ...... 14
三、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16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7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17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合规性的说明...... 18
七、关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20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28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29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9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29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
公司、发行人、佳电股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份、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A 股 指 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
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审议本次发行事宜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股东大会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哈电集团、控股股东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认购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
报告期末 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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