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0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关于环保业 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三阶段交易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概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于 2021 年7 月 30 日收到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能能创”)的《关于启动第三阶段收购的回函》,同意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推进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现名“申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境”)第三阶段的收购计划。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启动第三阶段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根据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中申能环境第三阶段交易的条款约定,经各方协商确认,由上海申能能创收购众合科技持有
的申能环境不超过 4,5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众合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8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三阶段交易的的议案》。详
见 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三阶段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二、合作进展情况
根据双方签订的《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申能能创向众合科技支付第三阶段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7,646.36 万元,以受让众合科技持有的申能环境注册资本 4,500 万元对应的目标股权,上海申能能创在第三阶段收购完成后最终持有申能环境 68.2567%的股权。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上海申能能创支付的《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协
议》中的第二期股权转让部分对价款(即:人民币 1,600.00 万元)。此前,公
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上海申能能创支付的《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协议》中
的第一期股权转让对价款(即: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因申能环境持有对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江项目相关保证金的债权 30,038,400 元,已胜诉未回款,符合《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第 15.6 款中约定的补偿条件。近日公司与申能环境达成一致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以 30,038,400 元受让前述债权,公司会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与前述金额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款收款凭证》;
3、《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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