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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20:23:09 股吧网页版
兰州黄河: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4(临)-2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股权转让过户登记

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 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由杨世江控制)、兰州天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曙实业”,为黄河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以上新盛工贸、新盛投资、黄河集团、天曙实业、杨世江统称“杨世江一方”,根据文义,可指其中一方或多方。

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集团”)、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成投资”)、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股份”)、谭岳鑫,以上鑫远集团、昱成投资和鑫远股份均由谭岳鑫控制,与谭岳鑫统称“谭岳鑫一方”,根据文义,可指其中一方或多方。

2、2024 年 11 月 5 日,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
新盛工贸将其所持新盛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以置换昱成投资以 2.9亿元认缴天曙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后所持的天曙实业 51%股权和昱成投资持有的新盛工贸 45.95%股权,鑫远股份为谭岳鑫控制的公司,作为最终承接新盛投资
50.70%股权的主体,昱成投资将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其持有的新盛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鑫远股份,鑫远股份最终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谭岳鑫先生。

3、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述各相关方签署了《关于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依照协议约定,新盛工贸将所持新盛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以置换昱成投资以 2.9 亿元认缴天曙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后所持的天曙实业 51%股权和昱成投资持有的新盛工贸 45.95%股权,并办理完成了新盛工贸所持新盛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的过户登记手续。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持有公司 21.4954%的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新盛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新盛投资。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盛工贸已将所持新盛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昱成
投资,新盛工贸不再持有新盛投资股权,进而不再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昱成投资持有新盛投资 100%股权,通过控制新盛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1.4954%的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由新盛工贸变更为昱成投资,实际控制人由杨世江先生变更为谭岳鑫先生。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不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相关方原有的持股承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2024 年 11 月 5 日,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就
新盛工贸将其所持新盛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以置换昱成投资以 2.9亿元认缴天曙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后所持的天曙实业 51%股权和昱成投资持有的新盛工贸 45.95%股权,鑫远股份为谭岳鑫控制的公司,作为最终承接新盛投资50.70%股权的主体,将最终成为兰州黄河间接控股股东等一系列交易步骤及相应
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20)。

此后,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交易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天曙实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办理完成昱成投资对其增资 2.9 亿元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24 年 11 月 22 日,昱成股资将第一笔增资款 1.5 亿元汇入了天曙实业开立的
双方共管账户,同日,黄河集团、新盛工贸、新盛投资、杨世江与鑫远集团、昱
成投资、谭岳鑫签署了《关于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成了新盛工贸所持新盛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的过户登记手续。
目前,新盛投资持有公司 21.4954%的股份,为兰州黄河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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