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共 4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6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参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没有董事对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71、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8,000 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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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初村支行(以下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期限为 1 年,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以其工业用房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与山东中关村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威海市商业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 1 年,仍由山东中关村以其位
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 号、-2 号、-3 号、-4 号共 4 幢工业房地产的房屋所
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与山东中关村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创评字(2023)第 WH0211J 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的估价结果为 12,039.7 万元人民币。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和北京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北京华素拟分别以原值为 6,480.37 万元、1,289.02 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 3,400 万元、1,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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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额度共计 4,6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3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为多多药业、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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