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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3 20:44:56 股吧网页版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3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26 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295,060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0.24%。

3、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监事
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所”)、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丘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共计 10 天;公示期满,公
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4、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5、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监
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136
名激励对象 1,95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98 元/股调整为4.8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1,952.48 万
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总股本的 0.87%。

7、2022 年 6 月 11 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预留的 27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尚未明确,该部分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8、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锦天城律所、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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