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5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升箭”)、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锦鹭”)拟共同出资设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进行针织纱线及绣花用线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合资公司总出资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升箭认缴出资额 5,5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37%;浙江锦鹭认缴出资额 2,4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6%;公司认缴出资额 7,0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8CX9Y9Q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现代工业园高禹园区五福路699 号 10 幢(自主申报)
5、法定发表人:张森箭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控股公司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该公司由自然人张森箭持股 90%、自热人张岩松持股 10%。
9、浙江升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浙江升箭实际控制人张森箭持有
0.70%公司股份。
10、浙江升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DXAHG03Y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 163 号 103 室
5、法定发表人:汪哲峰
6、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该公司由自然人汪哲峰持股 60%、自热人刘珍持股 40%。
9、浙江锦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浙江锦鹭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0、浙江锦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4、股东认缴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出资
(万元) 比例 方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7,050 47% 货币
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550 37% 货币
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 2,400 16%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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