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9 19:07:11 股吧网页版
新乡化纤: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5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升箭”)、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锦鹭”)拟共同出资设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进行针织纱线及绣花用线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合资公司总出资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升箭认缴出资额 5,5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37%;浙江锦鹭认缴出资额 2,4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6%;公司认缴出资额 7,0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8CX9Y9Q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现代工业园高禹园区五福路699 号 10 幢(自主申报)

5、法定发表人:张森箭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控股公司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该公司由自然人张森箭持股 90%、自热人张岩松持股 10%。
9、浙江升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浙江升箭实际控制人张森箭持有

0.70%公司股份。

10、浙江升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DXAHG03Y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 163 号 103 室

5、法定发表人:汪哲峰

6、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该公司由自然人汪哲峰持股 60%、自热人刘珍持股 40%。
9、浙江锦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浙江锦鹭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0、浙江锦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4、股东认缴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出资

(万元) 比例 方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7,050 47% 货币

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550 37% 货币

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 2,400 16% 货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