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遭监管措施,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29日电新乡化纤(000949)发布公告,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2年和2023年度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外,公司在2024年募集资金到位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时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根据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邵长金、季玉栋、冯丽萍、付玉霞将受到相应的监管措施。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相关责任人将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重视此事,深刻反思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质量。
2024年前三季度,新乡化纤实现收入55.58亿元,归母净利润1.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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