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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9 18:22:07 股吧网页版
河化股份: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截止2024年10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3、截止2024年10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39,6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2024年7月8日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完成回购专户及资金户的开立手续,故实际回购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7日。

2、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在实施回购过程中,由于盘中公司股票涨停,公司仅实施了部分回购,实际已实施的股份回购价格未达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024年7月19日,公司股票盘中再次出现涨停。因连续两日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故公司该日未实施回购。

3、2024年7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之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了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则,在此期间公司未回购股份。

4、2024年7月30日,公司股票涨停,且之后的股价均超过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元/股),故公司未实施回购。

综上,在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共计51个交易日中有42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始终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元/股),加上股价出现较大波动及发生重大事项等因素,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份的天数较少,仅有5个交易日,因此公司最终回购金额仅为223.96万元。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之间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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