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8:29:25 股吧网页版
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印尼PT蒂玛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 锡 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 锡 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印尼 PT 蒂玛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相关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预计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鉴于公司与印尼 PT 蒂玛公司(以下简称“PT 蒂玛”)作为世界领先的锡生
产加工企业,在资源开发、采选冶技术、国际贸易、信息互动与交流、下游产品发展等方面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双方认为加强合作有利于引导产业发展、维护市场,对双方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印尼 PT 蒂玛公司

总裁:艾哈迈德·丹尼·维尔萨尔

地址:印度尼西亚邦加勿里洞省槟港苏迪曼将军街 51 号

PT 蒂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公司与PT蒂玛于2024年 8月 23 日在云南昆明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1.加强双方在技术层面的交流,包括矿山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重点在矿山开发、勘探、采选、尾矿处理等方面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其次在锡冶炼、产品质量控制、二次物料处理等方面开展双向多元化的技术交流。

2.探索利用行业协会会议或双方协商确定、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形成市场交流及互动会晤,共享国际锡市场信息,交流协调国际锡市场供需关系,推进新形势下国际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3.通过双方加强信息互动与交流,探索新形势下的新合作模式,双方不排除以技术合作为基础,探索锡冶炼、尤其是锡产品销售市场的国际合作新模式。
4.基于双方互信、高效合作基础上,探索构建锡供应链贸易优选合作联盟,双方互为贸易优选合作方,以实现双方市场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共同维护锡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强锡供应链贸易合作。

(二)法律适用条款

双方同意所有合作事项均须遵守中国及印尼的法律法规,包括反垄断的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文件分别用中、英、印尼文书写,中、英、印尼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中、英、印尼文本在文字理解方面不一致时,以英文文本为准。
(三)生效及合作期限条款

本合作框架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ITA国际锡协统计,锡业股份位列2023年全球十大精锡生产商之首,PT 蒂玛位列第五大生产商,本次签订《协议》是双方后续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有助于双方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实现业务、技术等多方面的合作,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在提高公司在锡行业的影响力及推动全球锡行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
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满足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双方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双方已签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印尼 PT 蒂玛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