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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6 18:59:10 股吧网页版
蓝焰控股: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885,507 股,发行价格为 6.90 元/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317,109,998.3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9,098,094.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8,011,903.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 01710003 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 1,195,614,558.83 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
对 价 500,000,000.00 元 ;支 付压裂 及钻 机配 套设备 购置 款
407,602,611.57 元;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88,011,947.26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8,954,579.14 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5,895,185.95 元,其中:支付压
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21,295,383.60 元;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
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4,599,802.35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03,214.34 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21,509,744.78 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
对 价 500,000,000.00 元 ;支 付压裂 及钻 机配 套设备 购置 款
428,897,995.17 元;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92,611,749.61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6,359,952.02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 76,502,158.54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9,857,793.4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28 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5 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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