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3 16:51:10 股吧网页版
中科三环:中科三环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4-031

北 京 中科三环 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682.50 万元( 含),
不超过人民币 13,365 万元 含)。

4)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1 元/股。

5)回购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607.50 万股—1,21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97%—0.99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以及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