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6,682.50 万元-13,365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1 元/股,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07.50 万股—1,215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997%—0.99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
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以及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682.50 万元(含),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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