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9 18:33:10 股吧网页版
新大陆: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编号:2025-00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5 亿元(含)至人民币 7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为人民币 24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充足信心,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并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对公司业务战略和长期发展前景坚定看好,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健康向上发展,让广大股东充分分享企业发展红利。

本次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和《公司章程》及各相应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回购价格上限超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 15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经慎重考虑制定该回购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并及时披露。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所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 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1,458.33万股至2,916.67万股,约占回购前总股本的1.41%至2.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